龙洲股份(00268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法律和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门及有关人员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公司章程》中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报刊及巨潮资讯网()正式披露。
(一)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以下重大事项: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营业范围的重大变化;
司资产总额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9.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出现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别的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的情况出现较大变化;
10.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增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1.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2.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发生可能对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以下重大事件:1.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
8.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一)能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有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制股权的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因职务、工作能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来管理能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外部单位人员。
(二)能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内部有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以及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专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公开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三)由于与第(一)(二)项有关人员存在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进行确认。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同时报告公司证券事务部,由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见附件一),进行备案管理。
知情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代码、联系手机、通讯地址、所属单位、与上市公司关系、职务、关系人、关系类型、知情日期、知悉地点、知悉方式、知悉内容、知悉阶段、登记人信息、登记时间等信息。
知悉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企业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十)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要求的别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出现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应当结合具体情形,合理确定本次应当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间。
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幕信息管理工作,视情况分阶段披露相关情况;除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见附件二),内容有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内容,并督促筹划重大事项涉及的有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况,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深交所备案。
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是指首次披露筹划重组、披露重组预案或者披露重组报告书的孰早时点。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终止重组的,或者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未披露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指标、预估值、拟定价等重要要素的,应当于披露重组方案重大变化或者披露重要要素时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深交所可以视情况要求公司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其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努力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开展相关业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依照执业规则的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
司所有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的审核、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如报送统计报表中涉及未公开的年报、半年报等有关信息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有关人员按本制度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提交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备案。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商、税务、统计等有关部门)报送的别的信息,公司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信息保密义务,防止在公司内幕信息披露前泄露,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决定是不是公开披露。
项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控内幕信息的知悉范围,简化决策程序,缩短决策时限,减少传递环节。
公司及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对内幕信息相关事项的决策或研究论证原则上应在股票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并采取保密措施,对所有参加人员作出详细书面记载,提出具体明确的保密要求。
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重大相关事项做决策或形成研究论证结果后,应当第一时间将结果通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公开发布与内幕信息相关的事项时,应当经过保密审查,不得以内部讲话、新闻通稿、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形式泄露内幕信息。
纸介质、光介质和电磁介质等载体标注“内幕信息”标志,采取保密保护措施。公司对内幕信息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销毁等应做必要的记录,禁止未经标注或超越权限复制、记录、存储内幕信息。
规定向相关行政部门等报送内幕信息的,应当通过专人专车送达等恰当的保密方式传递内幕信息相关载体。
除按规定利用互联网向税务、统计等部门报送未公开的经营财务信息外,禁止未经加密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内幕信息。
公司内幕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更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向外界泄露和报送,在正式披露之前,不得在企业内部网站、论坛、公告栏或其他媒介上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粘贴或讨论。
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求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内幕信息时,应当以书面告知等方式告知该部门有关人员对内幕信息的保密要求。
公司因工作关系需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公开内幕信息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或者取得其对有关信息保密的承诺。
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散布虚假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或进行欺诈等活动的,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公司内通报批评、降薪、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依法提出民事赔偿或提请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有权部门对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等)违反本制度,将知晓的公司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散布虚假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或进行欺诈等活动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其依法提出民事赔偿,或提请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有权部门对其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做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应进行核实并依据本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对外披露,报送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